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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
  • 作者:管理员   发布于:2015-06-08  点击: 字体:【
  • 学院各部门:

        为落实好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院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发放工作,确保将绩效工资及时发放到位,根据学院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学院绩效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,现就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院教职员工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    1.本次科研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为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。科研成果包括在各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、学术专著、教材译著、科研课题、获奖成果、实用新型专利等。
        2.各部门在登记科研成果时要严格按照《科研成果实绩分值计算表》(详见附件1)中的有关规定,并认真阅读说明,自行计算好分值,并填写个人《科研成果统计表》(详见附件2)。此次计分暂时以《科研成果实绩分值计算表》为参考,最终的计分标准以学院的正式文件为准。
        3.科研课题、学术论文和论著类的合作性成果,请自行分配好分值,并填写多人参与科研分分配表(详见附件3),并将此表附于每个参与人的材料中。
        4.科研成果需附上成果原件和复印件,否则将不予认可。科研成果原件因杂志社未能按时寄出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,务必事先向科研处提交《缓交科研原件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4),经科研处认定后方可视作下一学期的科研成果,否则一律不予认可。
        5.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本部门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、相关证明材料、______系(部)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(详见附件5)交至科研处,待科研处审核后,原件将退还本人,复印件留科研处存档。
        6.对于上学期缓交的科研成果请在个人《科研成果统计表中》中注明,以科研处备案的《缓交科研原件申请表》为准,否则一律不记分。
     附件: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 研 处 
   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